2011年2月6日星期日

後來,虐狗男怎樣了?

前陣子在非死不可上出現了一段男子虐狗的視頻,不知道大家還記得嗎?
他,現在怎樣了呢?找到他本人了嗎?有被採取行動嗎?天曉得。
嘛,馬來西亞網民好學不學,學到大陸網民的人肉搜索,在互聯網上掀起網民對虐狗男窮追猛打的瘋潮後,就不了了之。
然後呢?
這是我經常想的問題,在媒體大肆報導後,這男人的身份被確認了嗎?
其實,我好奇的是,這麼一個互聯網上的搞作,真的應該登上某些報章的封面頭條,然後還要跟進報導好幾天?
最令我納悶的是,然後呢?不報導了嗎?挑起了讀者的好奇後,就急速降溫……
還有,人肉搜索是侵犯人權的做法,為何沒有人糾正這個問題?反而在哪裡稱讚網民?
試想想,你極力偽裝的美好形象,或者隱藏了在衣櫃裡長達N年的骨頭被人發現了,然後加以渲染,你會不會想要去死?
經過多年以後,今時今日的互聯網已變成網民讓自己迅速走紅的工具,姑且不扯到大陸那麼遠去,近在眼前的案例就有很多。
記得Alviss Kong為情自殺前在非死不可上留言而引起大家嘩然後,一些唯恐非死不可不夠混亂的人就紛紛設立專頁來『追捧』這個『情聖』。
事實上,仔細看清楚的話,不難發現這些專頁其實是在調侃、諷刺甚至是侮辱逝者,或許他們覺得沒什麼,但這反映出我國的網民是何其幼稚及無聊。
後來,非死不可上出現了好幾個宣稱要自殺的人,引起國內媒體的報導,當然,他們最終都沒有去死。
在這些惡作劇當中,有者是自己惡搞自己,有者則是可能平時得罪了某些小氣鬼而無端端被擺上台。
就在大馬網民開始對這些感到煩悶時,有人在互聯網上造謠說大馬政府要關閉非死不可,杜絕網民自殺的歪風。
咳!這謠言怎麼看都知道是惡搞的,試問,他們才剛開始要打網絡戰,怎麼可能突然砍斷自己的『生路』?
在這宗所謂的『虐狗』案中,紋身男的行為無可否認令人髮指,但網民在互聯網上公佈人家的姓名、住家、車牌號碼等,何嘗不是已經過火了呢?
若你們真的掌握到確鑿的證據,為何不直接交給執法當局,而是在互聯網上大肆渲染,然後引起媒體聞雞起舞?
Well,我沒有為任何人說好話,從一開始,這虐狗視頻為何會出現,這視頻上傳者的口供是最為可疑的。
某天在KLCC閒逛時,撿到一支Pendrive,打開後赫然發現虐狗視頻,然後不是向執法單位投報,而是直接上傳去自己的非死不可給人看。
後來,事情搞大了,網民迅速找出狗主Doreen Loo以及相信極有可能是虐狗男的人,這真的有那麼簡單嗎?
傻子都知道,這當中肯定是有認識他們的人把他們給推了出來,那為何這些人偏偏不直接向相關單位投報,而是利用互聯網呢?

标签:

0 条评论:

发表评论

订阅 博文评论 [Atom]

<< 主页